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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西医协同医疗美容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的通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5-09-26 10:20:59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中西医协同医疗模式创新,聚焦医疗美容领域,培养中西医协同发展人才队伍,提升服务效能,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联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共同发起中西医协同医疗美容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并计划于2025年举办第一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期培训旨在通过临床短期进修形式,提升医疗美容从业人员中西医协同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协同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期培训共计6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5月),其中在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分别进行3个月,期间以理论授课、演示教学、临床实践等形式进行培训,总学时960学时。具体培训内容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共计划招收学员15名。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要求: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执业资格: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整形外科、皮肤科、中医皮肤科专业的美容主诊师或执业医师。

(三)职称: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无医疗事故记录。

(四)单位资质:全国三级医疗机构。

四、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于10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二)组织方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中西医结合医疗美容理论考试,对经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考试通知;

(三)组织方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学员,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录取通知;

(四)学员根据录取通知要求,完成培训缴费后,组织方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报到通知,确认报名成功。

五、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人,包含进修费、资料费等,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考核要求

本期培训采用考勤、笔试与临床实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考勤不少于规定学时的85%、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临床实操符合考核标准的视为培训考核合格。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分别颁发进修证明,以及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共同颁发项目课程培训证明。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联 系 人:徐  跃    李  珊

联系电话:010-64175336    64175337

电子邮箱:kcfw@tcm.cn

 

附件:

1.培训内容及课程计划表

2.培训报名表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