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中西医协同医疗模式创新,聚焦医疗美容领域,培养中西医协同发展人才队伍,提升服务效能,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联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共同发起中西医协同医疗美容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并计划于2025年举办第一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期培训旨在通过临床短期进修形式,提升医疗美容从业人员中西医协同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协同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期培训共计6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5月),其中在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分别进行3个月,期间以理论授课、演示教学、临床实践等形式进行培训,总学时960学时。具体培训内容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共计划招收学员15名。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要求: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执业资格: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整形外科、皮肤科、中医皮肤科专业的美容主诊师或执业医师。
(三)职称:本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无医疗事故记录。
(四)单位资质:全国三级医疗机构。
四、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于10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二)组织方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中西医结合医疗美容理论考试,对经条件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考试通知;
(三)组织方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学员,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录取通知;
(四)学员根据录取通知要求,完成培训缴费后,组织方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报到通知,确认报名成功。
五、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人,包含进修费、资料费等,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考核要求
本期培训采用考勤、笔试与临床实操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考勤不少于规定学时的85%、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临床实操符合考核标准的视为培训考核合格。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分别颁发进修证明,以及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共同颁发项目课程培训证明。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联 系 人:徐 跃 李 珊
联系电话:010-64175336 64175337
电子邮箱:kcfw@tcm.cn
附件: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