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处级干部的公告

2023-11-08 15:55:04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正处级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医药科技评估评价、中医药行业人才政策研究与培训、中医药行业人才交流与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和人才交流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籍;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周岁。(以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计算)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健康促进处处长1名。

具体要求为:

1.中医学专业;

2.博士研究生;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正处级干部;

5.具有中医药监管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6.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培养项目者优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与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rzp@tcm.cn,并注明社招+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2024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我中心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由我中心自主命题,成绩设定60分为面试准入分数线,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若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人员可进入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进行排序。

考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考察、体检

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1.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2.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3.听取所在单位纪检机关意见;

4.核查所在单位信访举报情况;

5.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

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心网站(www.cstdccm.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如经综合评价认为无适合人选,相应岗位可取消招聘计划。对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人员,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10-64175365

  箱:hrzp@tcm.cn

  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

 

附件: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