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度十大事件

2024-02-08 15:45:23

一、党建引领中心高质量发展再创佳绩

2023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促进中心高质量发展,中心职工荣获多个奖项:中心党支部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2023年创新案例、精品党课和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中,获评一个精品党课,一个优秀案例,两个优秀调研报告;胡镜清同志荣获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王稼心同志荣获局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杨燕同志荣获局直属机关优秀党员称号。在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2023年“读讲一本书”暨“奋进新征程、勇担新使命”青年演讲比赛中,张泽栋同志荣获一等奖,张媛凤同志荣获三等奖。

二、实现了全国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修路、制定交通规则、通车”

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国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进会,与国家科技成果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建成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打通数据流通渠道,并以山东、湖北、四川三省为试点省开展成果登记试点工作。修订了《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制定了《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手册》。开创性在江苏、宁夏、广东、山东、四川和北京分别举办6场中医药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活动共征集中医药科技成果696项,意向合同数21项,意向金额6.38亿元,是科技部火炬中心首个面向行业开启的直通车。

三、连续举办全国说医解药科普大赛

首届大赛收到参赛科普作品2600余件,大众参与作品投票数达到226万人次,累计播放量过千万次,有效地促进了中医药知识普及工作。

启动第二届大赛,并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大赛下设12个分赛区,共征集3001件作品,获11个省卫健委或中医局、5个省级学会、7个省级媒体在内的60余家单位支持,截止目前,赛事作品线上浏览总量超3300万人次,参与投票人数超700万人次。

四、中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项目

为增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的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探索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202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设立了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程项目,并面向社会公开采购。中心围绕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收集整理、管理服务和转化应用全过程及其保障条件等进行精心策划,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中标该项目。

五、与四川、山东、广西、广东等省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高质量完成四川省“中医药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中药制剂能力提升项目”“西学中培训能力提升项目”。20234月,中心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了中医药技术经纪人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20237月,中心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在广西南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高质高效完成广西“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联合举办康养人才基础班、提升班、高级管理培训班等4期培训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中心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心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日趋完善。完成了科技成果管理系统、岐黄工程管理系统、传承创新平台、专家库等模块为节点的(一期)建设验收工作。顺利启动了包括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旗舰科室服务系统等7个模块在内的二期建设,进一步推动了中心在核心业务方面的数字化转型。同时开展平台数据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建设,提高了中心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七、助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遴选

根据卫健委、发改委、中医局联合印发《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心承担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部分日常管理及其他工作任务。完成12家“旗舰”医院试点单位和50家建设单位建设方案修改完善工作,748家“旗舰”科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在行业内赢得声誉。

八、“中医药装备标准与检测检验重点实验室”建设成绩可圈可点

建立中心第一个先导实验室“中医药装备标准与检测检验重点实验室”,并通过年度考核。实验室共获批立项标准11项,其中牵头5(团标3项,行标2),参与6(4项已发布),牵头提报ISO国际标准提案1项通过CNAS现场评审,获得检测能力参数共计63项新增实验室150平方,新增实验室检测设备15台套。

九、“中医药课程培训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中心立足主职主业,建设了能够覆盖课程服务全流程的中医药课程培训服务平台并正式运行,为中心及行业开展专业化、规范化的中医药课程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依托该平台成功举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十一期中医医院职业化管理研修班和全国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创建行业人才培养品牌。

十、国家认监委批准我中心扩增教育服务认证领域

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人体健康服务、养老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科学研究服务基础上,202381日,中心认证领域新扩增“教育服务”认证领域。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中心编制了《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培训服务认证规则》。